文 | 龚瑜
“法官,他不让我搬走空调……”2023年4月28日,湖北省宜都市人民法院法官收到了一条求助短信,求助者正是两周前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的原告。在此之前,宜都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约定原告于5月1日前搬离现居住房屋并带走个人生活用品,被告需在原告搬离后预付孩子第一年抚养费。然而,在调解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对原告能否搬走空调产生了争议。承办法官在收到短信后,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到法院进行二次调解。最终,原告不再要求搬走空调,被告当场支付了协议约定的款项,促进了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近年来,湖北宜昌两级法院(以下简称“宜昌法院”)融合少年审判和家事审判,以“立家风、正民风、树国风”为目标,整合社会力量,发挥传统美德之力,用法规引领家规,将家训融入庭审,以家书延伸判决,审案更审心,谱出新时代家事审判德法合治的新篇章。
抚慰人心 做疲惫生活的暖光
“法官,这婚我不离了。”刚刚提交离婚诉状不久的小何(化名)亲手向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法院的家事法官递交了撤诉申请书。
婚姻不是儿戏,不是一拍就得两散。家事法官在审判实践中发现:新手妈妈的生育焦虑、二胎妈妈的身心抑郁、爸爸的角色缺席等问题,往往导致离婚案件增多。
为此,宜昌法院探索对“危机家庭”引入心理疏导机制,以家事法官开展心理疏导为主、心理咨询师为辅,同时向社会适当吸收专业化服务,组建“家事法官+法官助理+家事调解员+家事调查员+心理咨询师”的新型家事审判模式,强化法官依职权探知和适当干预,助力婚姻、家庭问题的诊断、修复和治疗。
2021年以来,宜昌法院共计为2500余件家事案件的当事人进行了心理疏导,增加了家庭成员间的信任和理解,成功挽救婚姻、弥合亲情数百件。
“对家庭不忠是我的错,我希望余生还能好好弥补你和孩子。”在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上,陈先生(化名)接过终审判决时,对妻子说。
2022年年底,宜昌中院针对一起不正当婚外恋中的赠与行为作出返还财产的二审判决,也用法槌敲醒了丈夫迷途的心。
在审理婚姻案件过程中,宜昌法院致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对有悖公序良俗的行为坚决说“不”;针对“保姆式妻子”“守寡式婚姻”“丧偶式育儿”等为家庭付出较多的一方,在财产分配时予以倾斜;携手公安、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做好维权工作,并通过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方式,切实保护当事人权益。
德育为先 做成长路上的星光
所谓“幼承庭训,规行矩步”,大部分“问题少年”产生的根源在于家庭教育的缺失。如何在审判活动中弘扬良好家风、建立向上向善的新时代家庭观,成了宜昌法院法官思考最多的问题。
在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案件审判工作中,宜昌法院法官以传统家训文化为基础,开展庭审帮教,劝诫未成年人立志勉学、审择交友、积德行善、勤俭节约、孝悌忠信;以亲情式的交谈弥补缺失的家庭教育,以判后回访跟踪家庭教育的效果,对教育子女严重失职的父母依法发出家庭教育令,让家长学会正确履行监护职责,让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学会明事理、辨是非。
为打造专业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明法崇德教育体系,宜昌法院贯彻“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建立了“守望”少年家事司法保护社会协同品牌,陆续成立了“守望家园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青少年“学法崇德课堂”、“守望者”普法宣讲团、“萤光引路”、社区“德育加油站”等未成年人审判机制和工作平台。2022年,宜昌市107名法官受聘担任128所中小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形成了“法院+双网(网络和网格)、法院+学校、法院+社会”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教育机制。
2021年年初,宜昌中院梳理了2017年至2020年宜昌市未成年人犯罪成因,提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具体措施建议,为宜昌市社会平安建设工作提供“脑力支持”;将家事矛盾化解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综治维稳(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宜昌中院院长担任宜昌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暨“平安家庭”建设组组长,法院与公安、民政、妇联、共青团、社区、高校等单位合作,建成宜昌市家事纠纷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早期预防和家事纠纷化解体系,构筑起“未成年人犯罪大预防、妇女儿童权益大保护、家风家训大弘扬”的社会格局。据统计,2021—2022年,宜昌市未成年人犯罪率大幅下降,犯罪人数占同期比例持续低于1%,再次犯罪人数呈持续下降趋势。
家风引领 折射孝悌传承的波光
“高某诉6名子女赡养纠纷案现在开庭!”
2023年2月,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在夷陵区官庄村村委会开展巡回审判,村民们在现场旁听案件审理。
2023年2月,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针对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开展巡回审判 摄影 张婷婷
庭审中,审判长从法理、情理入手,对6名子女进行教育,6名子女均当庭表示愿意赡养老人。结案后,法院向6名子女发出《赡养义务告知书》,进一步督促子女依法履行赡养义务。
近年来,宜昌法院基层法庭针对受理的赡养、抚育等纠纷案件多采取巡回审判方式,上山下乡、就地开庭,切实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在审理继承案件过程中,宜昌法院针对照顾老人较多的子女,注重在遗产分配时予以倾斜,倡导子女、配偶共同承担孝敬、照顾双方老人的义务。
“子欲养而亲不待,莫让孝心有遗憾。”如果说庭审可作家训,那么在宜昌法院,判决书堪比家书。
“人生短短数十载,万望双方早日放下芥蒂,化解当前矛盾。待到山头斜照相迎之时,定会‘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在维护合法权益、弥合破碎情感的同时,宜昌法院法官用“法官寄语”、经典诗词延伸裁判文书说理,开展家庭伦理教育、亲情教育、新时代家庭家教家风教育,体现了家事审判别样的人文关怀。
宜昌法院在家事审判工作中积极打造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传递“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邻里团结”的观念,以德法合治为新时代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本期封面及目录
《中国审判》杂志2023年第10期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320期
编辑/孙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