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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控高质量发展·基层之声⑪ | 数字化手段赋能,基层疾控疫苗管理提效
2025-07-11 16:02  浏览:302  搜索引擎搜索“微商筹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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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子更

河北省石家庄市

栾城区疾控中心

今年3月8日,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正式上线非免疫规划疫苗分账管理系统,通过数字化手段破解疫苗款周转难、群众缴费烦、机构对账慢三大难题。截至目前,系统运行成效明显,群众平均接种等待时间缩短30%,财务对账效率提升50%,区域免疫服务迈入智慧管理新时代。

过去,家长带孩子接种疫苗需经历“登记→缴费窗口排队→返回接种室”的繁琐流程。新系统上线后,登记台工作人员通过电子签字板推送缴费二维码,家长扫码即可完成支付。“现在一趟就完成全流程,再不用抱着孩子上下楼折腾了。”带孙子接种疫苗的王阿姨感慨道。数据显示,该系统日均处理缴费100笔,单笔交易耗时不到3分钟。

改革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门诊、当地疾控部门与疫苗企业长期面对“拖欠链”难题,门诊回款滞后导致疾控部门欠付企业货款,进而影响疫苗供应。新系统通过免疫规划信息系统“世窗预约支付”平台,实现资金自动清分——接种后24小时,疫苗本金直达区疾控中心账户,25元接种服务费转入预防接种门诊账户。疾控中心定期跟企业结算,打通资金梗阻。

系统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专款专用”要求,所有交易数据实时同步至免疫规划信息系统“世窗预约支付”平台。每支疫苗从入库到接种皆可追溯,服务费与疫苗费分账透明化,从源头杜绝资金被挪用的风险。区疾控中心财务人员反馈,月报表生成时间从1小时压缩至10分钟,人工核销差错率下降30%。

针对狂犬病疫苗等需票据报销的特殊情况,系统保留原收费渠道。各预防接种门诊为老年人等群体提供现金代缴服务,确保“拒收现金”现象“零发生”。

目前,该模式已获石家庄市疾控中心调研组的肯定,其“登记—缴费—分账”一体化经验在全市推广,优化全生命周期疫苗接种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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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鹏荣

山西省太原市

小店区疾控中心

加强基层疾控疫苗代收款项的财务管理,及时准确、高效进行疫苗款项结算,不仅是确保辖区内非免疫规划疫苗稳定供应的基础,更是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服务市场主体的必然要求。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疾控中心多措并举,主动创新探索疫苗款项的管理及结算模式,力求把服务疫苗供应企业及服务群众疫苗接种需求工作做到最优。

每月及时对本月疫苗的出入库信息进行精准会计核算。小店区疾控中心按月统计疫苗出入库金额、应收及应付账款金额,精准编制疫苗出入库明细表,内容涵盖上月底疫苗库存,本月入库、出库及退货情况,本月底库存数量及金额情况等,并将明细表中的所有信息进行精准账务记载。每月对疫苗存货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切实做到预防接种业务与单位财务的准确衔接、有效融合。

不断提升疫苗应收账款的管理能力,定期核对疫苗应收账款余额。小店区疾控中心每年初与辖区接种单位签订回款协议,协议中明确回款周期,并在每月下发疫苗前对回款到账情况进行逐一核对,对存在不按协议规定回款的情况及时发出停供疫苗的通知,责令其限期回款。探索发送催款函等模式收回超期账款,及时防范化解单位债务风险。

建立健全疫苗专款结算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应付疫苗账款的流动性。小店区疾控中心充分考虑疫苗供应企业对疫苗货款及时按约支付的诉求,建立了一套务实、高效的回款制度,明确了疫苗款项回款的时间节点、工作流程等事项。秉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每次支付疫苗款项的计算过程、给各供应企业分配的金额等事项,均向疫苗供应企业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将疫苗款结算的廉政风险降至零。

河北省黄骅市疾控中心 任连军

为规范非免疫规划疫苗的集中采购,及时补充库存,杜绝违规违纪行为,确保疫苗质量,全力保障全市各接种门诊的接种需求,河北省黄骅市疾控中心制定《黄骅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非免疫规划疫苗管理采购办法》,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黄骅市疾控中心成立疫苗采购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市疾控中心主任、主管副主任,以及疫苗供应科、免疫规划科、接种门诊等部门的相关人员。疫苗的采购品种由采购工作小组依法依规根据需求集体商议决定。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须满足接种单位的多元化需求,在《河北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项目中标公告》公布的中标品目中,尽量保持各生产厂家和各品类均有适量库存,以保障不同人群的接种需求。

在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前,疫苗供应企业需提供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企业法人资质、符合条件的委托疫苗配送单位资质、质保协议、批签发证明、中标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同时,疫苗供应企业必须先与黄骅市疾控中心签订《廉洁承诺书》,规范双方业务往来行为,而后方可组织采购和签订采购合同。

为避免库存积压、过期失效,造成疫苗供应企业不必要的损失,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按照各接种单位需求、往年用量,本着“少采、勤采”的原则及时补充库存。在采购的上一批次已经分发使用半数以上的情况下,方可提交对该种疫苗的下一批采购计划。对于需求较大的流感疫苗、狂犬病疫苗的采购,或其他疫苗在特殊情况下的大量采购,须经疫苗采购工作小组根据需求不定期集体协商后组织采购。流感疫苗、狂犬病疫苗采购原则上一年最多组织2至3次。疫苗供应科在向接种单位分发疫苗时,必须遵循“先进先出”“短效期优先”的原则,实行优先出库分发。

各企业疫苗供应配送到黄骅市疾控中心后,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企业及时向黄骅市疾控中心缴纳疫苗储存运输费;供应的疫苗在黄骅市各接种门诊领取并使用完毕后,市疾控中心方可支付该批次疫苗款项。黄骅市疾控中心运用非免疫规划疫苗智能管理系统与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对接、共享信息,对全市疫苗采购、分发、冷链运转随时进行系统分析,对接种门诊和疫苗企业的资金结算管理进行优化,结算精准、高效、便捷,更有助于规范对企业的疫苗款项支付,优化营商环境。


策划:全国疾控宣传平台

编辑:王倩

审核:王小雪 张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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