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近年来,商丘市区电动(燃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日益增多,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私自改装、乱停乱放等问题突出,严重影响城市交通秩序和公共秩序。而且,车辆安全防护性能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造成交通事故频发、多发,给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危害。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交通出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商丘市区开展交通秩序规范管理和综合整治工作,切实加强对电动(燃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的规范管理,自2022年8月1日起,分时段、分路段、分区域,按照三个阶段逐步扩大对电动(燃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的禁行范围。
禁行车辆:电动(燃油)三轮车(含悬挂机动车号牌和悬挂本地制发的标识牌的车辆,不含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军警专用的三轮车);未依法登记悬挂机动车号牌的电动四轮车(指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符合依法登记挂牌条件的电动四轮车)。
第一阶段禁行时间、禁行道路和区域: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每天7:00至21:00,禁止禁行车辆在神火大道(民主路至华商大道)、中州路(民主路至华商大道)、归德路(民主路至华商大道)、凯旋路(民主路至北海路)和文化路(中州路至凯旋路)、南京路(中州路至凯旋路)、北海路(中州路至凯旋路)、宋城路(睢阳大道至紫荆路)以及火车站和高铁站区域、日月湖区域、商丘古城区域内通行。
第二阶段禁行时间、禁行区域: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全天24小时,禁止禁行车辆在中州路(含)以西、民主路(含)以南、凯旋路(含)以东和古宋路(含)以东、华商大道(含)以北范围内的道路以及火车站和高铁站区域、日月湖区域、商丘古城区域内通行。
第三阶段禁行时间、禁行区域:2023年9月1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禁行车辆在商都大道(含)以西、黄河路(含)以南、清凉大道(含)以东、华商大道(含)以北范围内的道路通行。
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市区电动(燃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规范管理有关规定,违反规定的由公安等部门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具有阻碍执法机关依法执行公务或者借机聚 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衷心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让我们携手共建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商丘市区交通秩序规范管理和
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1日
来源:商丘市区交通秩序规范管理和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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