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隋云雁报道)记者8月27日从自治区公安厅获悉:自治区公安厅出台14条助力经济发展便民利企重点工作措施,进一步提升疫情防控下企业、群众办事和服务保障便利化水平,更好地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1、多渠道在线办理交管业务。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APP、12123语音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补换领驾驶证、延期换证、延期审验、延期提交身体证明、补换领号牌、补换领行驶证、机动车选号、申领免检标志、违法处理、事故快处等25项交管业务。
2、延期办理车驾管业务。疫情防控期间,对受疫情影响已预约驾考的学员,由公安交管部门统一取消考试,不占用考试次数、不产生费用;对受疫情影响的互联网预选机动车号牌、机动车使用原号、学习驾驶证明到期的交管业务,公安交管部门统一延期3个月;对受疫情影响机动车逾期未检验、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未审验的,统一延长3个月办理期限。
3、保障疫情防控车辆便利出行。对承担疫情防控工作的车辆,在车管所设立“专门窗口”,实行业务加急办理、预约办理、便捷办理,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应急车辆便利出行。
4、开辟重点物资运输专用通道。及时预警处置严重交通拥堵,协调开辟防疫检查站点重点物资保障通道。
5、保障货物运输交通便利。重点服务好“米袋子”“菜篮子”民生物资和产业链供应链生产物资运输,对运输防疫物资、生活物资等持有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货车,优化通行管理政策,必要时警车全程引导、接力护航。对未持有相关证件,但经核实属于运输重点物资的车辆,最大限度给予通行便利。
6、全面开展身份证补领网上办理。依托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公安厅门户网站“办事大厅”、“新疆公安”APP、“新疆公安微警务”微信小程序,提供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网上办理服务。
7、提供延期办理户口迁移服务。疫情防控静态管理期间,户口迁移业务《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等到期的户政业务,延长30个工作日办理期限。
8、便利高校新生户口迁移。对需要迁移户口的高校新生,可由新生持本人户口页原件到高校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跨省户口迁移业务;新生也可委托亲属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入学须知复印件及新生本人户口页原件,在户籍地派出所代办户口迁移手续。
9、开辟多种出入境办证渠道。通过多渠道、多方式,依托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国家移民管理机构“12367”服务热线等平台,开展出入境业务咨询、服务诉求受理,提供“7*24”全天候人工服务;对因紧急事由急需办理出入境证件的申请人,开通加急办理“绿色通道”和邮寄服务。对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在户籍地办理的,依法依规落实“全国通办”等异地办证措施。
10、做好边境通行证办理服务。疫情期间,边境管理部门依托166个边境通行证办证点,设立便民利企专门服务窗口,为企事业单位、旅游团体、老年人办证提供加急办理、团体办证、电话预约、网上预约等服务。充分依托新疆公安APP、新疆公安微信小程序,为企业群众提供办证点信息查询和网上预约办证服务。
11、延长企业办证期限。对旅馆业、保安服务等涉及治安部门监管企业,因疫情原因相关许可证件办证不便的,结合本地实际,视情予以适当延期办理,切实解决企业实际困难。
12、做好网上审批办证服务。依托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采取“网上办、不见面”做法,为生产消毒水、环卫、发电厂等急需使用相关物品的企业开通“绿色通道”,持续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从严从快审批购买、运输申请。
13、畅通警企沟通联络机制。依托自治区工商联“警官联络室”和“新疆公安经侦”微信公众平台,线上受理企业求助、投诉、控告及举报等事项,为企业提供涉疫法律、政策咨询服务,助力民营企业复工复产和健康发展。
14、提供便捷办证服务。依托互联网新疆公安办事大厅、“新疆公安”APP、“新疆公安微警务”微信小程序等平台,依法依规确定办理乡村民宿许可证件网上备案所需材料,进行许可备案“一趟式、一站式”办理。
自治区公安厅还将充分依托“新疆公安微警务”微信小程序,大力推行网上办理、掌上办理、无接触办理治安、交管、出入境等各项公安办证办事业务;积极指导各地公安机关聚焦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和群众急需事项,进一步细化出台各项便民利企措施;在公安工作中坚持执法为民,包容审慎执法,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依法打击涉疫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查处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企业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活动,全力保障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
来源:石榴云/新疆日报原创
新疆禁毒公益宣传片展播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