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胞百问(82)
台湾地区医师申请大陆医师资格如何办理认定?
(1)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其有关规定的台湾地区永久性居民,可申请大陆医师资格认定。
a. 2007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台湾地区合法行医资格满5年的台湾地区永久性居民;
b. 具有台湾地区专科医师资格证书;
c. 在台湾地区医疗机构中执业。
依据《关于办理台湾地区医师申请大陆医师资格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卫办国际发〔2009〕76号)的规定,台湾医务管理学会为在台湾地区的唯一代理机构,负责接收台湾医师递交的各项申请材料并进行初步审核认证后报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2)提交材料(提前30个工作日以上提交申请材料)
a. 台湾地区医师大陆医师资格认定申请审核表;
b. 6个月内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c. 台湾地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明材料;
d. 与拟申请医师资格类别相应的医学专业学历证明;
e. 台湾地区行医执照或者行医权证明;
f. 与拟申请医师资格类别相应的台湾地区专科医师执照或者专科医师资格证明;
g. 台湾地区相关医疗机构的在职证明或者执业登记证明;
h. 执业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
i. 无刑事犯罪记录的证明。
前款c至i项的内容必须经过台湾地区公证机关的公证。提交的材料应当为中文文本,凡非中文文件要同时提供中文译本,并加盖翻译公司或申请单位公章。
(3)填表要求
a. 申请表要求中文填写,文字简练、清楚,不空项,网上下载表格不得改变其样式和规格;
b. 台湾医师要亲笔签全名,不得复制和伪造;
c. 提交的资料要用A4纸打印或复印,要求按上述的顺序排列。
(4)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注册,并授予《医师资格证书》。
(5)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12320
办理部门:市政务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地址: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
邮编:100071
网址:http://wjw.beijing.gov.cn/(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中点击“网上办事”查询相应办理事项。北京医师协会电话:010-64415254
医师执业注册办理,在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六里桥)服务窗口,咨询电话:12320(下附链接↓)
内容来源:北京市涉台服务中心
主播:吴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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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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