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
5月30日,江苏省检察院召开江苏检察机关依法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了8个典型案例,并发布《江苏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9-2022)》。
江苏检察机关始终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作为工作的基本遵循,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做到特殊、优先、双向保护。一方面,对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加强矫治教育,充分发挥不捕、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作用,为其回归社会预留通道;另一方面,对涉嫌严重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宽容不纵容,依法惩戒,加强警示教育,保持必要司法震慑。2022年,江苏检察机关对罪行较轻的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406人,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2170人;对罪行较重的未成年人批准逮捕511人,提起公诉1063人。
社会调查是依法准确作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处理决定的前提和基础。江苏检察机关通过调取户籍、学籍资料、走访相关人员等方式,全面了解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并制作社会调查报告作为办案和教育的参考。2022年,江苏检察机关共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2659人次。
各地最大限度发挥附条件不起诉在矫治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积极作用,并根据个案情况确定考验期、制定考察帮教计划,开展全程帮教、精准帮教,成功帮助一批涉罪未成年人重启人生。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对1793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通过帮教,有372名涉罪未成年人重返学校,126名涉罪未成年人考入高等院校,898名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就业。
江苏检察机关严格落实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要求,对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不起诉或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依法对其犯罪记录予以封存,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予调取查阅。2022年,江苏检察机关共对2235名涉罪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为落实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江苏检察机关加强专门机构、专业队伍建设,三级检察院已有83家设立未成年人检察专门机构。同时,积极引入社会支持力量,增强工作效果。目前,已引入138个社工组织,2536名社工参与开展社会调查、心理疏导等工作。
(来源:江苏省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作者:卢志坚 吕文静 图片:刘元华 赵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