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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电驴”大隐患!这场巡回审判把消防安全普法送到“家门口”
2024-11-05 16:56  浏览:495  搜索引擎搜索“微商筹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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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值第八个全国消防宣传月,11月1日下午,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杨浦区人民法院)会同中共上海市杨浦区委社会工作部,选取了一则因电动车电池充电起火引发的邻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走进殷行街道开展第四场杨浦区社区巡回审判活动,进一步发挥社区巡回审判赋能基层治理的机制作用,把消防安全普法知识真正送到“家门口”,以期达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杨浦区人大代表、居委干部、居民代表、业委会委员代表等共同旁听庭审。


近年来,因电动车充电引发的消防安全事故频频发生,电动车一旦发生火灾,轻则造成财产损失,重则危害生命安全。但是很多居民对此缺乏安全意识,小区内关于电动车入户停放、违规充电等行为屡禁不止,给社区公共安全带来很大隐患。因此,增强社区居民与物业公司等管理人员的相关法治安全意识尤为重要。

本次巡回审判的案件背景即是发生在某小区内的电动车充电起火事故,该事故引发了四件关联诉讼,杨浦区人民法院挑选了其中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通过现场以案释法、以法明理,为小区居民敲响安全警钟。

事故发生在某小区一栋居民住宅楼内。2023年8月初的一天,该楼501室的租客李某(以下提到人物均为化名)将电动车的锂电池拿回住处,放在卧室阳台地面充电。次日凌晨,因锂电池在充电过程中热失控起火,从而引发火灾。在消防救援灭火过程中,消防用水从5楼流到4楼,又流到3楼,导致401室、301室房屋遭到消防水浸泡,屋内家具、家电、门套等遭到严重损坏。

301室业主梁某认为,李某的行为造成其房屋受损应承担赔偿责任。另外,501室业主吴某及二房东顾某没有尽到安全管理义务,加之小区物业公司未在楼道、宣传栏等进行防火安全宣传,也应当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故梁某将501室的租客李某、业主吴某、二房东顾某及小区物业公司均告上了法庭,主张要求四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各项损失近14万元。


庭审中,杨浦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刘星法官耐心听取了各方的诉辩意见,对损失范围、责任承担等问题进行重点调查,归纳案件争议焦点并充分听取了各方的辩论意见和最后陈述。

审理中,刘星法官对本次火灾导致的侵权责任进行了释法析理,租客李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确实因为违规充电引发火灾给原告和其他邻居造成了损失,也给业主、二房东造成困扰,觉得非常抱歉,希望能够协商赔偿事宜”。



案件审理结束后,主审法官刘星以“规范使用电动车,防范于未‘燃’”为主题进行现场普法,为居民们上了一节干货满满的“普法课”:

正确规范的使用行为是避免电动车火灾的关键,应当在正规充电处充电,不在楼梯间、过道或者房间等处充电或飞线充电。并且务必选购正规合格的电动车及配件,不合格的产品会增加火灾风险;要定期检查电动车、定期更换电瓶,确保电动车处于健康使用状态。

按照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相关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违反电动车充电管理规范而引发火灾,属于过错方,由此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受损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此外,电动车所有权人、使用人、管理人等主体是否构成共同侵权,要从是否具备侵权合意、分别或共同实施侵权行为、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因素综合予以考虑。

房屋出租有风险,合理使用需谨慎。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时,承租人应当合理使用租赁物,因承租人未合理使用房屋导致房屋受损的,出租人不仅可以解除租赁合同还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在转租的情形下,即便二房东未实际使用房屋,但其仍然负有向大房东返还完好房屋的义务。符合条件的小区应当设置电动车充电专用区域,物业公司应加强充电区域的管理和设备的维护,并积极宣传充电用电安全,防患于未然。



刘星法官深入浅出的普法课使在场的社区居民、居委干部、物业公司等进一步了解了规范使用电动车、安全充电的重要性,以及发生火灾事故后可能需要承担的侵权责任范围,提升了自身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法律认知。

居民代表张女士表示:

“自己家里就有一辆电动车,虽然小区里有专门充电的地方,但是我觉得太麻烦,就每天晚上停在楼下,把电瓶取出来拿回家充电,跟案件中的李某一样,现在想想也后怕,一旦发生火灾不堪设想。就算运气好,没有出人命,但造成的其它破坏的处理,也费钱费时又费力,邻居之间还伤感情,实在是得不偿失!今后还是要规范停放和充电,共同维护良好、安全的居住环境。”

物业公司代表陈经理表示:

“我们公司平时也会定期宣传使用电动车的安全事项,但是一般通过在楼道、宣传栏张贴信息的形式告知居民,很多居民其实也不会认真看完,宣传效果一般,以后应该要采用更有效的方式,比如定期在每个楼道巡逻检查、在公告屏播放相关宣传片等提升居民们的安全规范意识,最大限度预防事故发生,携手筑牢消防安全防线。”

杨浦区人大代表

殷行路310弄居委会主任

俞佩红在旁听完现场庭审及普法后,说道:

“电动车在我们国家已经非常普及了,但是大家对于电动车规范使用的安全意识还是没有到位,特别是充电问题。今天的庭审正好给大家提了醒,让大家知道平常社区里宣传的那些安全规范都不是空话,而是现实中多次发生火灾事故后的深刻教训。这起案件从使用人、房东、物业公司等多个角度阐释责任的承担范围,法官释法说理清楚有据,这才是真正有效的普法课!”


发布人:fe21****    IP:124.223.189***     举报/删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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