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三百四十九条规定,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是指明知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掩盖其罪行,或者帮助其毁灭罪证,以使其逃避法律的制裁的行为。
来源:阿勒泰地区哈巴河县禁毒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