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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全球劳动人口最多的国家,就业人口近8亿人,多数劳动者的职业生涯超过生命周期的1/2。建设健康中国,职业健康不能缺席。今年4月25日—5月1日是第20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主题就是“一切为了劳动者健康”。
《职业病防治法》颁布20年来,先后历经4次修订。除了两次涉及监管部门职能调整外,其他修订主要围绕保护劳动者健康、维护劳动者权益、转变监管方式、强化政府服务等进行。修订的内容包括简化程序,方便劳动者和职业病患者申请诊断鉴定,及时获得相关救助和保障待遇;为落实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取消了不必要的审批环节,强化政府事中事后监管等。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任何一项法律制度都必须在实践中接受检验并日臻完善。在《职业病防治法》的法律实施过程中及时对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完善,是加快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系列决策在卫生健康领域的具体体现。
当然,要让《职业病防治法》惠及更多劳动者,仍有提升空间。比如,伴随科技的进步、产业结构的转变,许多“格子间”里的劳动者患上了颈椎病、“鼠标手”。但大家并未将这些疾病与职业健康联系起来。这除了与个人职业健康素养不足有关外,也与《职业病防治法》尤其是《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相关——只有进入职业病目录的病种才能算作职业病。新中国成立至今,《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不断扩容,病种从最初的14种增至132种,但很多当代职场人常患的疾病仍未被纳入其中。
应该认识到,《职业病防治法》既是一部管理法,更是一部权益法,关乎每一位劳动者的切身利益。除了政府部门加强监管并适时对法律条文作出调整外,工会组织也要发挥职工“娘家人”的作用,为职工争取应有的权益。比如,敦促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职业健康防护,持续改善工作环境,定期给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当然,每一位劳动者也要知法懂法,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方能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健康。
文:健康报评论员
编辑:管仲瑶
审核:徐秉楠 闫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