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元储值卡七折到手,有人轻信所谓内部渠道优惠,大量下单买卡,最终不仅自己被骗,还带着友邻入坑。经上海市奉贤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日前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50万元。
张某是王女士孩子同学的家长,两人比较熟悉。2021年4月,张某说自己的家人在加油站工作,购买加油储值卡可以使用员工内部优惠。王女士听后便立即买了一张3000元的加油储值卡。一个月后,王女士拿到了储值卡,看到额外赠送的1800元金额,王女士觉得十分划算。“张某承诺每购买4张加油储值卡就可以赠送1张等值卡,我便推荐给周围的亲朋好友,我们大家一起下单了多张加油储值卡,前后向张某转账约3万元。”王女士说。
2021年7月,张某将王女士拉进某代理群。王女士看见群里发的消息称某商场购物储值卡可折扣抢购,便立即向张某询问详情,张某说可以在她这里购买,王女士便以七折的价格向张某购买了9张千元储值卡,还介绍了自己的邻居前来购买,共购买128张购物储值卡。张某承诺一个月后拿卡。2021年8月,张某突然告诉王女士,一批商超千元储值卡正在急售,量大优惠,可以六五折拿下。一想到折扣力度如此之大,王女士咬牙转账“吃下”了3000余张商超储值卡,并在同年9月底前拿到了这批储值卡。至此,王女士对张某完全信任,逢人就介绍张某这个购买渠道。
然而,2021年12月起,亲友们通过王女士向张某购买的储值卡却一直未收到,更无退款。王女士便向张某询问缘由,对方却总说是因为北京公司未发货,让其耐心等待。虽有疑虑,但见之前的卡都到货且保真,王女士仍然觉得张某可以信任,遂安抚大家再等等。然而,由于购买人数较多且涉及数额较大,每过一段时间,王女士的亲友们总会来问她。王女士只好去找张某再次核实情况,张某便将她与上家郭某、余某等人的聊天记录截图发给王女士,辩称确实是上家延迟发货了。
2022年6月,张某带着王女士等人一起来到北京总公司,说买家可以现场“催货”。但到达北京总公司后,王女士等人每天却只能等在公司门口,不仅未被接待,也没有收到任何答复。想到此时尚有300张面值3000元的加油储值卡和1.8万余张面值1000元的商超储值卡未交付,王女士于同年7月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
2022年9月28日,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到案后的张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查,为博取王女士等人的信任,张某前期原价购入一批加油储值卡、商超储值卡后,再以七折或六五折转卖,并按时交付前期用于“铺路”的储值卡,以便有效锁定并扩大“客户群”,而后期王女士及其亲友们追加订购的上万张储值卡,张某就不再进货,诈骗所得款项均被张某用于网络赌博。此外,张某分别申请“郭某”“余某”等微信号,并分别与之聊天,伪造发货危机,将聊天记录截图发给被害人,证明确实延迟发货。张某甚至还买了变声器,应对直接打电话催货的被害人。
经查,2021年3月起,张某谎称有低价渠道购买加油储值卡和商超储值卡,共骗取王女士等多名被害人1300余万元。该案移送奉贤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该院经审查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公民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涉嫌诈骗罪,遂依法对其提起公诉。日前,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日报·法治新闻版 孙晓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