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毒人员到案后拒不交代罪行,警方抽丝剥茧巩固证据锁链,最终使涉案人员受到应有的惩罚。
转战四省,抓获5人
2021年11月,江西省乐平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在办理部分涉毒案件时,发现毒品来源于湖北某地,景德镇籍的蒋某、汪某有重大贩毒嫌疑,遂成立专案组对其进行立案侦查。
经研判,专案组掌握到蒋某、汪某将于11月底前往湖北进购大量毒品。乐平市公安局立即组织专班力量前往抓捕。
在湖北蕲春高速服务区,专案组将正在返回景德镇的蒋某、汪某抓获,并从二人驾驶的车辆内缴获毒品冰毒500余克。
在对蒋、汪二人攻坚审讯后,警方结合先前掌握的线索,基本摸清了其毒品上线网络关系。2022年1月,办案人员前往广东深圳将蒋、汪上线刘某3抓获。之后,办案人员又分别在湖南、湖北将刘某3的上线刘某2、刘某1抓获归案。
查实犯罪事实
审讯过程中,汪某及刘某1的态度极度恶劣,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拒不供述,极力否认其与上线、购毒者之间存在的犯罪事实,多次不配合办案民警的侦查讯问,意图逃避法律的制裁。
专案组攻坚克难、抽丝剥茧,通过多方调查取证,巩固证据锁链,查实了汪某、刘某1的犯罪事实。
近日,该案5人均被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其中蒋某、汪某因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判有期徒刑15年,刘某3因贩卖毒品罪被判无期徒刑,刘某2因贩卖毒品罪被判有期徒刑15年,刘某1因贩卖毒品罪被判无期徒刑。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只要实施了毒品犯罪,就一定会留下蛛丝马迹,一定难逃法律的制裁。只要在案其他证据确实、充分,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即便是“零口供”,犯罪事实仍然会被依法确认。公安机关提醒那些存有不良企图的人员,莫存侥幸心理!【来源:江西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