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24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4月23日,香港区域法院裁决,11人被裁定暴动罪成,其中7人另被裁定使用蒙面物品罪成。
2019年10月,揽炒派发起非法集结,其后演变成打砸烧暴动,有26人在湾仔鹅颈桥被捕,在法庭分为3案审理。
11名被告为6男5女,包括1名18岁男学生,1名19岁男学生及1名19岁女学生。他们同被控于2019年10月6日,在湾仔杜老志道近轩尼诗道交界,及史钊域道至坚拿道西之间的一段轩尼诗道,连同其他身份不详者参与暴动。
另有7人被控身处非法集结时使用蒙面物品罪。1人另被控在公众地方管有藏有攻击性武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