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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日,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热射病(严重中暑)致死的新闻频频出现。这固然与当前多地出现持续高温高湿天气有关,但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保障没有落实到位也是重要原因之一。根据相关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户外露天作业。37℃到40℃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提供足够且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等。现实中,用人单位对上述规定是否不打折扣地落实了,需要相关部门加以严查,莫让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的规定成了一纸空文。
现实中,高温补助往往存在“冷热不均”的情况。大型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一般能较好地落实政策,将高温补贴发放到位,但私营企业,很多做得还不到位。建筑工人、外卖小哥这些长时间在室外作业者,绝大部分就职于私营企业,且多处于弱势地位,不敢主张领取高温补贴的权利,常常成为职业健康福利制度的“边缘人”。
此时,就需要劳动保障部门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方面的监管,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倒逼用人单位主动把发放高温津贴作为自身法定义务。工会也应积极发挥“娘家人”的作用,帮助劳动者争取合法权益。
新冠肺炎疫情让部分私营企业面临经营困难、经济效益下滑的窘况,但这不能成为忽视劳动者职业健康的理由。当然,政府也应及时出台相关政策出手纾困,帮助企业走出困境,更好地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中暑与工作场所的高温作业相关,可被认定为职业病并可申请相应的工伤赔偿。但在现实中,很少有人申请。这一方面与职工对此缺乏了解有关;另一方面,一般的中暑经过补液等治疗后,很快就能恢复,而职业病鉴定要经过相关流程才能认定。我国职业病防治法经过多次修订后,已大大简化了职业病认定的流程,但对于中暑这样的职业病鉴定,还有进一步优化流程的空间,从而让法律法规得以发挥实效。
文:长石(媒体人)
编辑:管仲瑶
校对:马杨
审核:徐秉楠 闫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