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吉林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2019年以来吉林省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情况,并发布5起典型案例。吉林省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刘洪宇出席发布会并通报相关内容。
吉林省法院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吉林省委及省委政法委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扎实履行刑事审判职责,为全面、深入推进禁毒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2019年至2021年,吉林省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464件,判决被告人数2941人,其中2019年638件,1185人;2020年410件,839人;2021年416件,917人。从涉及罪名看,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1064件,容留他人吸毒罪293件,非法持有毒品罪85件,其他毒品犯罪22件。从判处刑罚看,所有涉毒品犯罪的被告人,被判处五年以上刑罚的770人,占全部判决人数的26.18%;被判处财产刑的被告人2593人,占全部涉案人数的88.17%。从地域分布看,长春地区458件、吉林地区258件、通化地区171件、松原地区145件、延边地区130件、白山地区105件、四平地区78件、辽源地区63件、白城地区56件。
综观三年间的毒品犯罪案件,毒品犯罪案件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体现出禁毒工作形势持续向好,但毒品犯罪活动的一些新特点,仍需引起高度重视。这些特点包括:毒品犯罪尤其是大宗毒品犯罪呈现集中和向大城市聚集现象;零包贩卖仍是毒品犯罪的主要形式,容留他人吸毒犯罪仍持续多发;甲基苯丙胺仍是吉林省毒品犯罪的主要种类;被告人多为无业人员,累犯、毒品再犯占比较大;犯罪手段更加隐蔽,网上交易越来越成为犯罪的主要手段。
吉林省法院始终高度重视禁毒工作,将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筑牢毒品抵制防线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各类毒品犯罪 。坚持依法严惩,有力震慑毒品犯罪;加大规范指导力度,不断提高审判质效;强化沟通协调,有效增强打击合力;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提高普法宣传实效。
【来源: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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