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一年来,长宁区检察院依托检校家“宁萌共育坊”、检校“家优”站,建立家庭教育工作协作机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使得家长“依法带娃”有助力、有抓手。该院共向履职不当家长制发督促监护令150份,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152次。
如何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来看看检察官眼中的“依法带娃”。
小小童工遭同事侵害,督促监护助父母悔改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在饭店打工却遭到同事的多次强制猥亵,未检检察官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了解到,未成年人阿水的父母放任孩子初中便辍学出来打工,且很少关心其独自在外的生活情况,直到案发才知道孩子经历了这样的事情,十分悔恨……
针对阿水的父母对孩子缺乏有效监管与保护的情况,该院依法向两位家长制发了督促监护令、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等法律文书,督促家长与阿水加强沟通交流,及时关注孩子受到伤害后的心理状况,并配合家庭教育指导师对阿水开展自我保护教育,避免再次遭受其他侵害。该院还向人社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督促其对涉案饭店非法雇佣童工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并为阿水申请了司法救助金,帮助他回到父母身边,通过再学习的方式掌握工作技能,迎接新的未来。
叛逆少年不服管,知返亦不算太晚
14岁的高一学生小马的父母工作繁忙,但母亲对孩子的学习成绩十分关注,要求较高,在家中安装摄像头时时监控小马学习、上网课,造成小马的反感,产生了叛逆情绪,亲子关系紧张。有一天,小马的母亲委托邻居为小马送饭,小马竟怀疑前来送饭的邻居阿婆是母亲派来监视自己的,遂对阿婆实施了推搡、殴打的行为。
案发后,小马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和并深刻反省,向公安机关递交了悔过书,在家人帮助下向被害人进行了赔偿,最终获得被害人及家属的谅解。考虑到小马此前从无打架斗殴及其他不良行为,且正高一在读,为减少本案对小马未来人生道路的影响,公安机关最终对小马不予行政处罚。
这起案件不仅造成被害人身体受伤,更对本就学习任务繁重的小马造成严重的心理压力。为此,该院在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前置探索工作的同时,依法对小马的父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小马的母亲充分意识到孩子严重不良行为的危害性,也及时调整了教育孩子的方式方法,逐渐懂得注重对孩子心理健康的关注,目前亲子关系得到改善。
当爱已成往事,孩子的权益不可忽视
年仅7岁的小雪在父母离异后,经法院判决由母亲抚养,但小雪的父亲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强制将小雪关在家里不让孩子母亲接触,也不让小雪去上学。小雪思念母亲,也渴望去学校;孩子母亲的抚养权行使也受到阻碍。父亲的不当行为对未成年人的生活和教育产生了不利影响,侵害了未成年人及其孩子母亲的正当权益。
在接到区未保站和区青少年社工站的线索移送后,未检检察官责令小雪的父亲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并予以训诫。在司法机关、社区街道的劝导下,小雪的父亲承认自己最不该忽视的就是孩子的受教育权,愿意配合职能部门的工作,确保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
家庭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础,然而,不当的家庭教育行为却是社会中“隐秘的角落”。长宁区检察院积极探索,建立起学校、社区、社会共同的监管机制,打通家庭教育指导的“最后一公里”。未来,该院还将升级检察社会服务中心云平台,完善建立家庭教育指导线索和信息收集反馈机制,并开拓分类家庭教育指导、预防性家庭教育指导,进一步增强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