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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相聚,举杯共饮庆长假,牢记勿酒驾!山东交警在岗坚守专查“侥幸”!
2023-10-04 19:31  浏览:1943  搜索引擎搜索“微商筹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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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期间

同学聚会、好友聚会、家庭聚会

各种聚会正向你迎面袭来

说到聚会,怎么能不喝点小酒呢

酒虽好喝

但是需要开车的小伙伴还是要加以控制

要么不喝酒,要么找代驾

千万不要喝了酒还侥幸驾车上路哦

因为交警蜀黍在路口等你

代驾不来自己上,侥幸上路被查获



10月1日23时左右,山东省青岛市交警支队威海路中队在青岛市宁夏路东向西方向设立夜查点,发现驾驶人王某某驾驶的白色轿车在临近夜查点时,车辆行驶状态不太正常,存在酒驾嫌疑,经拦停车辆现场检测,其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61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王某某自述,晚上和朋友在国信体育场附近的饭店里吃饭,期间喝了两杯啤酒大约500毫升,22时50分结束,现场找代驾,但长时间没有代驾接单,便侥幸驾车行驶,没想到途中被交警查处。

中午喝酒晚上开车?还是不行!



凌晨0时13分许,青岛市交警支队威海路中队民警在对途经夜查点的黑色轿车驾驶人赵某进行酒精检测时,结果显示28,属于酒后驾驶,驾驶人还一脸茫然,疑惑问现场民警:中午喝的酒到现在还能测出来。原来,当天一早赵某和朋友去济南游玩,中午在济南聚餐中喝了两瓶啤酒大约1000毫升。饭后便由朋友驾车返回青岛,22时左右到达朋友家,在朋友家玩了一会便准备返回自己家,感觉中午喝的酒过了那么长时间,应该没事了,而且自己意识非常清醒,于是抱着无碍的心理驾车回家。

以上两名驾驶人由于酒后驾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人王某某和驾驶人赵某分别受到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醉驾“淡定哥”欲停车走人?抓



10月2日夜间至10月3日凌晨,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一大队在烟台市滨海北路设点开展夜间统一行动。23:40左右,执勤人员发现一辆小型轿车在距离检查点不远处靠边停车,执勤人员察觉有异便准备上前查看。但是随后的情景让执勤人员产生了疑惑:只见驾驶人不紧不慢的下车、锁车,并非常“淡定”地向着执勤人员走来,与执勤人员对视一眼后擦肩而过,然后缓步走向沙滩。

通常喝酒开车的人见到交警就慌忙逃跑,难道这真是晚上到海边散心的?刚巧停在了检查点附近?虽然有短暂的犹豫,但是执勤民警的执法记录仪一直保持着摄录,并且在责任心的驱使下还是走向了驾驶人,进行了酒精测试。经呼吸式酒精检测,驾驶人林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70mg/100ml,涉嫌醉酒驾车,民警依法开具强制凭证,并将其带至医院进行血液检测。

停下车来换人开?欲盖弥彰被查



10月1日下午17时许,山东省济宁市高速交警支队六大队民警在济宁太白湖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白色轿车停在收费站内广场,只见驾驶人和副驾驶互换了位置。

民警在出站口立即将其拦截,细心的民警发现男子情绪紧张,车厢内略有酒气,便依法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男子体内酒精浓度达42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经询问,男子称中午和家人一起喝了点酒,就喝了一杯。经济徐高速到达太白湖收费站时发现站口有交警执勤,心中害怕于是便停车更换了驾驶人,非常后悔自己的行为,自称绝对是“我是中国好司机,平时一分没扣过,教育很深,绝对接受。”

警方提醒

酒后驾驶害人害己,

一次酒驾,终生后悔。

家人朋友相聚本是快乐时刻,

但无论如何都要牢记“酒后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不能存在任何侥幸心理。


发布人:c1cc****    IP:120.244.74.***     举报/删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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