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让老年生活有所保障,不料省吃俭用攒下的养老钱被“席卷一空”,81名老年人被骗227.5万元。日前,经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施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0万元。
“他说只要给他好处费,就能帮我们补缴养老保险,等到退休后可以按月领钱。”2019年10月,江津区夏坝镇的村民杨大妈通过“中间人”胡某,向施某一次性交纳3.8万元,委托其帮忙办理补缴养老保险。施某当时承诺几个月内就能办好。
然而,杨大妈一直没有收到满心期盼的好消息,反而等来了养老钱全进了骗子腰包的坏消息。今年4月26日,该案被移送至江津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胡某和他的“上线”施某谁是该案主谋?承办检察官刘华桥审查查明,2019年上半年,一些老人拿着钱找到胡某,请他帮忙办理超龄养老保险,然而胡某通过咨询了解到违规办理行不通,便把钱退了。谁知“慕名而来”的老人越来越多,胡某就想去找有渠道能够办理的人。
2019年下半年,胡某找到了声称能联系挂靠公司的施某。施某表示,挂靠公司后,由公司负责给老人们伪造人事关系、工资表等信息,老人们拿着这些伪造的资料即可到社保局补缴社保。
实际上,挂靠公司违规缴纳社保并不可行,施某只是想利用这些钱来偿还自己的债务。
“这起案件比较复杂,涉案金额大、人数多,而且涉案资金存在交叉混同的情况,因此要将犯罪金额逐一甄别,需要调取的证据种类繁多。”对此,刘华桥通过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转账记录、借条、银行交易明细以及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进行反复比对分析,筛查出犯罪嫌疑人诈骗犯罪事实、涉案金额和资金流向,进一步查清了被害人数和诈骗金额,证实嫌疑人施某在收取钱款后,并未转到社保相关账户,而是将大部分钱款据为己有,用于还债和生活开支。2019年至2021年,施某先后通过胡某向81名老年人收取好处费共计227.5万元。
今年以来,江津区检察院以“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为契机,聚焦检察主业,确保涉老案件办理质量,依法高效惩治养老诈骗犯罪,共起诉养老诈骗案件4件4人。此外,还深入辖区老年人集中场所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反诈海报、线上答题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有效提升老年群体的识骗防骗意识和能力,共组织开展线下宣传活动4次,发放各类宣传品5000余份。
下一步,江津区检察院还将结合工作实际,持续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走深走实,依法严惩各类养老诈骗行为,全力做好追赃挽损工作,推动源头治理。同时,持续加大以案释法宣传力度,不断提高老年群体识骗防骗能力,以“检察蓝”助力守护“夕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