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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心办案、“出圈”普法,这位80后女法官是个“多面手”
2022-10-28 02:28  浏览:3399  搜索引擎搜索“微商筹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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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带领团队研发了全国首个家事案件要素式智审系统;

她办理的江苏撤销监护人资格后支付抚养费案入选“全国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

她参与主创了民法典普法剧《第十五法庭》;

她发出的司法建议获评江苏法院优秀司法建议……

她就是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红花人民法庭庭长王冬青,14年来,历经民四庭、研究室、少年家事庭、红花法庭多个岗位的磨砺,她从一名书记员成长为审判骨干,一路走来,硕果累累。

“王冬青特别善于琢磨,不仅会办案,还能巧办案,对工作特别有激情,是个难得的‘多面手’!”同事们都这样评价她。


孩子,法律为你撑腰

在2019年底全国妇联发布的“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中,王冬青办理的江苏撤销监护人资格后支付抚养费案成功入选。这起有关未成年人小武的监护纠纷,背后涉及三起案件。

小武是个身世坎坷的孩子。父母在他不到一岁时离婚,继母进门后没几年,父亲突然病逝。2016年,继母通过诉讼,将孩子的抚养权变更给孩子的生母。但生母宋某接到判决后,拒不接纳小武,甚至以死相逼。眼看着孩子生活无着,孤苦伶仃,法院、民政局联络爱心组织,多番奔走后,小武迎来了自己的寄养妈妈,重新拥有了一个家。

在解决了小武的生活问题后,玄武区民政局提起撤销宋某监护人资格纠纷一案。基于父母“拒不履行监护职责”而适用撤销监护权,当时尚无成熟案例。如何准确界定这一法定情形的适用范围,如何平衡亲权和国家监护职责,考验着法官的司法智慧。


王冬青邀请家事调查员、人民调解员,联合调查小武的身心发展状况、被临时监护的生活,宋某的家庭背景、思想品行、亲友关系、抚养条件和抚养意愿等,最终认定“宋某作为小武的亲生母亲,在法院判决小武由其抚养后,拒不履行监护职责,既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又未给予孩子精神上的关心和生活上的照顾,甚至拒绝探视,时间长达10个月以上,导致小武生活无着,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判决撤销宋某对小武的监护资格。

身为父母,必须要尽抚养义务!2017年12月,小武起诉生母支付抚养费,王冬青再次敲下法槌,判决宋某每月支付生活费直至小武年满18岁。王冬青通过准确的裁判,向全社会昭告: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是一项社会所赋予并由国家法律规定的义务,法律护佑每一个儿童的成长,对于监护人恶意放弃监护权企图逃避抚养义务的行为,司法坚决说“不”!

办案,巧研发家事案件智审系统

2015年初,王冬青受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前后4次开庭,卷宗多达6卷759页。为了争夺独生女的抚养权,双方当事人打起了“证据战”,不断向法庭提交大量照片、证人证言,但证据的内容基本与抚养权的确定无关,诉讼进程被严重拖延。虽然案件最终得到了妥善解决,但审理过程中暴露出的举证困扰却引起了王冬青的思考。通过调查她发现,这样的情况绝非个例,由此而带来的庭审耗时,诉讼效率低,成为涉抚养权审理过程中的痛点难点。

家事案件当事人诉讼能力弱,如何强化诉讼指导,有效提高当事人的举证效率和法院审判效果?

带着这样的思考,2017年10月开始,王冬青带领团队全面梳理了全庭3106起家事案件,参考了2059份裁判文书,整合了47部家事法律法规,推出一套《家事案件裁判要素审查表》,适用于离婚、子女抚养、彩礼、继承、人身安全保护令等6大纠纷类别、24类民事案由,为全面开展家事案件要素式审判工作提供了崭新的裁判工具,并入选南京法院“十大基层创新项目”。

2020年6月,这套《家事案件裁判要素审查表》又升级为电子版的“家事案件要素式智审系统”,成为当事人的“诉讼导航仪”,不仅可以便利当事人诉讼、精准识别繁简案件,还有效防范诉讼危机、助力法官高效裁判,先后入选江苏省、南京市法院系统的司法改革优秀案例。

截至今年4月,秦淮法院共开展家事案件在线诉讼活动2051次,近八成家事案件通过线上解决,平均审理天数比2019年缩短29.43天;调解撤诉率提高7.37%,有效实现了以电子诉讼带动家事案件审判效率和质量双提升。


2021年7月,王冬青成为秦淮法院红花法庭庭长。为进一步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解决辖区内物业纠纷高发的难题,王冬青担任了四方新村社区物业党总支副书记,并以签订共建协议的方式,联合红花街道景泰苑社区党委,打造“党建联社区、法官进网格”一站式联动解纷平台,有效推进相邻关系、物业纠纷等常见矛盾纠纷在诉前化解。

面对多发的涉老年人权益矛盾纠纷,2022年3月,王冬青在社区建立了“红花法庭适老工作站”,组建“3+1+1涉老案件专业合议庭”,选派三名员额法官、一名法官助理与一名家事案件调解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共同组成,归并审理涉老民事案件。

“老年人同其他群体不同,他们的心结往往比较重,如何让老人话心事、解心结是我们要深入考虑的问题。”王冬青参考家事案件审理模式,引入家事调查程序,由人民调解员和法官助理对案件背后的家庭和社会关系进行调查了解;对于心结比较重的当事人开展心理疏导,帮助法官判断老年人心理状态,并在邻里关系等问题上提供建议和帮助,切实减轻老年人诉讼中的矛盾和诉讼外的心理负担。


普法,用创意“出圈”

“法官不能光坐堂问案,也要主动走出法庭,讲好法治故事、传播法治声音。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律,做法律的明白人!”工作之余,王冬青深入学校社区开展普法宣传。

在秦淮法院联合江苏城市频道、南京市游府西街小学举办的“法治第二课堂”校园普法活动中,王冬青围绕同学们自编自导自演的《西游记新编》,带领现场的学生、家长及老师,一起沉浸式学法,网络直播累计观看量达20万人次。


2021年10月,王冬青带领家事团队参与创作出演了由省法院、省妇联、省广播电视总台、秦淮法院联合出品的《第十五法庭》系列普法剧,故事情节来源于王冬青和同事们办案时的真实经历,蕴含了法官们审判的感悟、思考,播出后引发热烈反响。

这些源源不断的创意,得益于她曾经在宣传战线工作三年,而这段经历对她以后的审判工作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宣传工作者的视角,让我关注案件事实的同时,也关注纠纷发生的背景,思考案件背后反映的社会现象,可能涉及的公序良俗,有助于裁判时更加注重法、理、情的融合。审判是我打开世界的大门,而我希望再以宣传的方式将看见的世界告诉给更多人。”王冬青说。

“业精于勤 行成于思”,这是王冬青的座右铭,也是她的职业写照。办最经典的案件,做最有意思的普法,在最一线服务群众需求,在秦淮这片基层司法沃土,王冬青悉心守护公平正义,传播法治阳光,用80后法官的情怀,洒下一路芬芳。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作者:郭凯敏 高远

编辑:柳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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